郭廷栋副院长首先传达了省卫健委关于“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会议精神。他强调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已纳入我省“听民意办实事”项目,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医务人员要通过培训学习,认真领会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扎实推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医务科主任韩够萍对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围绕基本原则、互认标识、互认条件、互认方式、告知原则及工作要求等进行解读和介绍,要求医务人员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质量控制合格为前提,以降低患者负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在不影响疾病诊疗的前提下,对已纳入检验结果互认体系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予以认可,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已有检验结果时要对互认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在病历中记录;对于住院患者,外院的检查、检验资料应该复印在病历中留存。重视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避免医患纠纷的发生。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落实“检验结果互认”相关工作,加强质量控制,保障医疗质量,不断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不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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