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6日,通过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救助基金管理人审核,我院被确定为第二批“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在收治交通事故伤员后,绿色通道办公室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7日内先行挂账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快速、高效救治。
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是指发生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预担保伤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快速高效急救,抢救结束后救助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的一种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2020年至2023年6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我院交通事故患者累计垫付120人,共计267余万元。绿色通道的及时有效开通、为抢救事故伤员赢得了宝贵的时间,有效地缓解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从而提高了急救效率,有效降低了事故伤员的致残率和致死率。
我院将继续秉承救死扶伤的精神,全天候24小时提供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服务,开通道路交通事故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实行自抢救之时起7日内“先诊疗,后付费”服务,为交通事故伤员提供前期医疗费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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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任小民
编辑 | 程 榕
牛文玮
供稿 | 绿色通道 高颖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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