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病患及家属:
按照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统一部署安排,依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及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住院预交金的规范管理,有效减轻患者住院预交金负担,持续提升群众就医体验,结合我院实际,拟定《按部分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目录表》,自2025年7月2日起开始执行,公示如下:
附件:按部分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目录表
介休市人民医院
2025年7月2日
介休市人民医院按部分病种收取住院预交金目录表.xlsx
相关资讯